服务分类
  • 工商服务
  • 财税服务
  • 知识产权
  • 资质办理
  • 其他商务服务
  • 所有服务
服务热线  18928032853
         15992602701
为您提供专业财税顾问服务

减税降费热点问题解答

作者:荣穗财税浏览数:177 
图片

问:我单位是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图片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图片

问:我是个体户,每个月税局自动扣税的,现在发现今年5月之后税务局就没有扣过我的税,是不用交税了吗?


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的规定,202051日至202012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5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图片

问:请问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及出口货物有哪些呢?


答: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并且在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 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仅限于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集装箱货物,不包括出口非集装箱货物。


问:请问如何办理启运港退税?


答:1.启运地海关依出口企业申请,对从启运港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办理放行手续后,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 2.海关总署按日将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启运港退税标识)通过电子口岸传输给税务总局。 3.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出口企业首次申请办理退税前,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启运港退税备案。 4.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信息、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和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出口企业在申请退税时,上述信息显示其不符合启运港退税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办理退税。 5.启运港启运的出口货物自离境港实际离境后,海关总署按日将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传送给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按日将已退税的报关单数据(加启运港退税标识)反馈海关总署。 6.货物如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启运地海关应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由海关总署向税务总局提供相关电子数据。上述不再出口货物如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出口企业应补缴税款,并向启运地海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货物已补税证明。 对已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但自启运日起超过2个月仍未办理结关核销手续的货物,除因不可抗力或属于上述第6项情形且出口企业已补缴税款外,视为未实际出口,税务机关应追缴已退税款,不再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7.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正常结关核销的报关单数据,核销或调整已退税额。


问:今年因为疫情失业社保断缴,现在想自己买社保,但没有固定的收入,参保缴费时是否有减免?


答: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图片

问:小型微利企业已暂缓缴纳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需在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第一条规定:“202051日至202012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度二、三季度预缴时选择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的,20211月办理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一并缴纳税款。


图片

问:我单位是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现在代开普票不进行征收税款吗?还是先征后退?


图片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免征增值税。


图片

问: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工作需要出差,我一般会拿到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图片

答: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问:我通过基金会进行公益性捐赠,当月只有一项分类所得,无其他所得,当月扣除不完可以在下个月或者下个季度的分类所得中扣除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四、五、六条的有关规定,居民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支出可在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当月的分类所得中扣除。 因此,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扣除的,不可以结转到以后月份的分类所得中扣除,但是可以结转到下月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在上述情况下仍扣除不完的,可以在当年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问: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当时没有享受增值税优惠,是往后顺延享受还是更正申报以前的申报记录补享受?


答: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而没有及时享受的,可以追溯享受。


问:请问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什么时候进行信息确认?


答:纳税人在202012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由于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纳税人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因此,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纳税人最好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问:受疫情影响,企业可以延期缴纳社保费免收滞纳金,这个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图片

答: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12月底,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图片

问: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土两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备案?


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5号)规定,本次减征优惠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图片

问:小规模纳税人房土两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是不是可以和原有的房土两税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呢?


图片

答: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里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