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账务处理作者:荣穗财税浏览数:265次
![]() ![]() 金融工具亦称“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资金缺乏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借入资金,或发行者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一定格式做成的书面文件,上面确定债务人的义务和债权人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它是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现代错综复杂的资金融通关系,不可能靠口头协议办事。口说无凭,容易引起争执,也不能使债权或所有权在市场上转让、流通。为了适应多种信用形式的需要,产生了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双重性质:对工具的发行者 (借款者),它是一种债务; 对投资者 (贷款者),它是一种金融资产;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这笔贷款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金融负债,对银行来说就是一笔金融资产;比如企业发行债券,这笔债券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笔金融负债,对于买入债券的人来说就是一笔金融资产。每种金融工具,适应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内容,但也有些内容是共同的,如:票面金额、发行者(出票人) 签章、期限、利息率 (单利或复利) 等。 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金融工具的三个准则(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21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准则。 金融资产由原来的四类,重新划分为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 现金流特征:以收取利息为主要目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即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是要做减值处理的,减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果有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 ![]() ![]()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又以出售为目标 现金流特征:利息收入,和产品买卖差价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变动,变动金额要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管是升值还是减值都要做账务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就是资产的增加或减少,不影响利润表。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 ![]() ![]() 业务模式:以短期出售为目标(即炒股) 现金流特征:产品买卖差价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简称交易性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变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影响当期利润。
简单理解的话,以债券为例,如果企业买入债券,业务模式是为了赚取利息,到期还本的话,就属于第一类,以历史成本计量,利息计入投资收益;业务模式是持有和出售两可的话,就属于第二类,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资产时再计入当期损益,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业务模式是以短期出售为主的话,就属于第三类,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下一篇: 2020年十大税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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