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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可领1万元津贴

作者:荣穗财税浏览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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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根据《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政府津贴工作实施细则》通知,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津贴,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一、申领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1万元。



三、申领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我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四、发放时序


落户津贴照分步分批发放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②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③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④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⑤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⑥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五、申请材料


1.《中山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请表》;

2.企业劳动合同或以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

3.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不在中山参保的需提供在中山连续12个月的个人薪金纳税记录;

5.诚信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陆”,滑到底部选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即可。

网址:http://hrss.z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