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可领1万元津贴作者:荣穗财税浏览数:45次
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根据《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发放政府津贴工作实施细则》通知,符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津贴,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 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每人一次性1万元。 ![]()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我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我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我市再回到我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我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 落户津贴照分步分批发放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①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②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③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④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⑤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⑥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 1.《中山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请表》; 2.企业劳动合同或以申请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含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 3.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不在中山参保的需提供在中山连续12个月的个人薪金纳税记录; 5.诚信承诺书。 ![]() 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陆”,滑到底部选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即可。 ![]() 上一篇: 哪四大服务业可加计10%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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