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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六:横琴新区关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并给予优胜团队无偿资助的暂行办法

作者:荣穗财税浏览数:123 
横琴新区优惠政策汇编(精简版)


(更新日期:2021年4月1日)

























政策六:横琴新区关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并给予优胜团队无偿资助的暂行办法(修订)


      大赛重点选拔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取得先进创新成果、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团队。

      大赛资助标准:每届大赛给予优胜团队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3亿元,其中,对第一名的无偿资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每届大赛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以大赛组委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胜团队获资助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在横琴新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原则上须将企业总部设立或迁移至横琴新区,且须在横琴、保税、洪湾一体化区域内开展研发、办公等实际经营活动,承诺10年内不迁出、不改变纳税义务。
    2.至少由1名领军人物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承诺知识产权主要在横琴新区申报,承诺团队主要成员每年在横琴新区全职工作三个月以上。
    3.优胜团队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尽职调查。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参考文件:《横琴新区关于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并给予优胜团队无偿资助的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9号)、横琴新区创新创大赛无偿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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