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1)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消费
(2)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准予全部抵扣;
(3)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等,购进这些,进项税均可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
(2)非正常损失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准予作为财产损失扣除;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主要接受对象是个人,属于最终消费
(2)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